各学院(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为进一步推进项目库建设,落实全面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我校2026年预算工作安排,现开放项目库入库储备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学院(部门)应立足“十五五”规划,认真梳理部门业务及预算需求。除常规性例行工作外,确需建设的项目均应通过项目库申报。校内专项预算从项目库中选择具体项目,统筹安排预算,凡未纳入学校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
二、申报方式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上海电力大学项目经费申报表”,并通过“一网通办-服务中心-财务服务-预算申报”流程进行申报。预算申报过程中务必将经费类别填列为“项目经费”。
三、注意事项
项目申报信息请尽量填写具体、详细;项目绩效目标必须填写,其中成本指标、数量指标与满意度指标均应为量化指标。
财务处将于近期组织召开项目库入库储备评审会议,请各相关部门于12月3日前在系统中完成项目的储备申报并准备好答辩相关材料。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财务处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