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项目负责人: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年终决算的相关工作要求,做好2026年度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经费(包括暂付款的账务冲销)报销截止时间
财政专项(经费编号A开头)报销截止日期为12月04日。其他经费(经费编号B、C、F开头)报销截止日期为12月11日。财务处将按经费类型在报销截止日17:00关闭网上预约系统(含薪资系统、智能网报),停止接收报销单及相关材料。
经费类型及编号 | 截止时间 |
财政专项(编号A开头) | 2026年12月04日17点 |
其他经费(编号B、C、F开头) | 2026年12月11日17点 |
二、科研开票截止时间
发票业务受理日期截止到12月16日,办理科研入账日期截止到12月20日。请各位项目负责老师仔细核对名下项目并自查发票开具情况,及时与对方单位沟通未到账款项情况。学校已对外开出的发票务必于12月20日前将款项汇入学校账户,否则财务处将冲销相关发票。
三、往来款清理
请全体教职工梳理各自名下的未还借款,及时办理财务销账手续。严禁利用借款套取年底到期的经费,务必于对应经费类型报销截止日前办理销账手续。未及时办理销账手续的,资金不予结转,将占用2027年预算额度。
四、财政性结余资金的处理
教委及其他单位拨付的专项项目资金(编号C开头)原则上只允许结转1个会计年度,超期未使用的资金将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统一上缴财政。
请各学院(部门)、项目负责人积极、合理使用资金,严禁年终突击花钱。若有特殊事宜,请务必及时联系财务处沟通处理。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