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全校各二级单位:

   2026年,我校综合治理安全防范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积极开展安全大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安全宣传教育以及专项整治等活动。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26年度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

(一)2026年综合治理安全防范工作开展情况。

(二)依照《责任书》中的要求所开展的各项工作情况。

(三)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四)特色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上述要求,请各单位将年度综治工作总结于2026年11月15日前发送至校综治办。(保卫处沈敏校内OA邮箱)

二、评选项目

(一)2026年度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

   评选范围:全校各二级单位。

(发生《责任书》中所列“一票否决”情况的单位除外)

(二)2026年度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范围:各二级单位可推荐先进个人候选人1名。

三、评选数量:

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10名。

四、报名截止时间

综治先进集体/个人的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及纸质版并盖章)以及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候选人简介PPT请于2026年11月15日之前上报至校综治办(保卫处沈敏校内OA邮箱),逾期作为自动放弃不再接受申报。(请在保卫处网页下载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个人申报表、候选人简介PPT模版)

五、考评办法

(一)年度先进集体/个人由校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担任评委,无记名投票评选。

(二)评选结果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进行公示,并报学校表彰奖励工作委员会备案。

 

    联系人:保卫处 沈敏  电话:13371896513

 

校综合治理委员会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