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推荐2026年度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广大团员青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在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各领域方面争当排头兵和主力军,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更好引领全市团员青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把个人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勇做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锋力量,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评选范围:本市范围内,35周岁以下中国公民占集体总人数60%以上,建立时间3年以上(即20231231日以前建立)并保持相对稳定性的青年组织或团队;

2.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宪法法律,模范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带头做到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聚焦建设“五个中心”重要使命,踊跃投身加快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火热实践,为上海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充分发挥龙头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作出重要贡献,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3.党、团组织作用发挥明显,凝聚力、战斗力强,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重要贡献;

4.5年内一般应获得过处级(或相当于处级)及以上单位给予的表彰奖励;

5.5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单位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领导班子成员、团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无违纪违法行为。

曾被授予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上海市新长征突击队称号的集体,不再参加此次评选。曾获得市级工作部门及以上表彰的集体,除有新的重大贡献外,一般不再推荐。

(二)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1.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个人评选范围:本市范围内,年龄为14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211日—20121231日之间出生)的中国公民,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至40周岁(即198711日后出生);

2.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宪法法律,模范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带头做到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聚焦建设“五个中心”重要使命,踊跃投身加快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火热实践,为上海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充分发挥龙头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作出重要贡献,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3.5年内一般应获得过正处级(或相当于正处级)及以上单位授予的表彰奖励;

4.5年来无违法违纪行为。

曾被授予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称号的个人,不再参加此次评选。曾获得市级工作部门及以上表彰的个人,除有新的重大贡献外,一般不再推荐。

二、我校推荐名额

1.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推荐名额2个;

2.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个人:推荐名额2名。

各二级党组织每个项目至多推荐1个(名)。

三、工作要求

1.把握评选导向,面向基层一线

推荐评选工作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重点向基层单位和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的集体和个人倾斜。副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局级及以上单位和干部、乡镇及以上党委或者政府不参加评选。从严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处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团干部等比例。在事迹同等过硬的前提下,统筹考虑不同行业领域、不同所有制形式的代表性,以保证表彰奖励的覆盖面。

2.严格评选标准,突出工作实绩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凡政治上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推荐。突出实干实绩,以工作业绩和贡献度作为主要衡量标准,优中选优。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事迹关、廉洁关,坚决杜绝带“病”推荐。

3.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各推荐单位要确保评选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公平参选,杜绝暗箱操作。推荐对象凡有弄虚作假、隐匿或谎报身份等违背诚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经查实后撤销其推荐资格,并视情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次推荐评选的资格。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

已获得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的集体和个人具有“隐瞒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因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受到撤销党(团)内职务、留党(团)察看、开除党(团)籍纪律处分”“受到撤职、开除政务处分或者处分”等情形的,由推荐单位提出撤销建议,主办单位决定撤销荣誉。

四、材料报送

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电子版,包括《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推荐审批表》、《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个人推荐审批表》(上述表格以下简称“《审批表》”)、事迹材料、荣誉证明(证书扫描件),于8月14日12:00前发送至tuanwei_shiep@163.com邮箱(可提前做好答辩准备,集体5分钟,个人3分钟)。申报材料详细说明如下:

1.《审批表》内容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规定格式填写。

2.事迹材料要反映工作实绩,做到重点突出、层次清晰、表述准确、文理流畅;《审批表》里的主要先进事迹以第三人称表述,要求文字通顺、事迹突出,请围绕工作实际,用典型事例、数据说话,分清层次,逻辑清晰;后附详细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表述,字数1000-1500字。

3.关于支撑荣誉说明。近5年内一般应获得过处级(或相当于处级)及以上单位给予的表彰奖励。以政治类、综合性荣誉为主,不含才艺类,个人荣誉与集体荣誉不可替代或混用。外省市同级综合类荣誉可视同有效。所获荣誉的证明材料,须为列出所有荣誉的荣誉证书、表彰决定扫描件等。表征奖励名称与证明材料表述一致。每个申报对象所列荣誉不超过5项。

集体类:五一劳动奖状、青年五四奖章集体、三八红旗集体,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奖,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创新奖、质量奖,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基层团组织典型选树;集体三等功及以上等。

个人类: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个人、三八红旗手,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奖,先进个人、杰出青年奖,优秀建设者、企业家,技术能手、优秀工匠,优秀青年教师、思政工作者、德育工作者,创新奖、质量奖,优秀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国家(上海市)奖学金等。


共青团上海电力大学委员会

20268月4


附件1: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推荐审批表.docx

附件2: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个人推荐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