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2026年内控工作布置会 全面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7月14日上午,我校2026年内控工作布置会在临港校区图文楼1002会议室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24〕16号)精神,按照学校内控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系统部署年度内部控制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总会计师张川主持会议并讲话,学校重点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部)负责人及财务联系人参加本次会议。

张川在讲话中指出,今年是高校内控建设的关键之年,也是学校“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根据《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到2026年各高校须基本建立“制度健全、权责清晰、制衡有力、运行有效、风险可控、监督到位”的内部控制体系。去年底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办法》首次明确内控报告编报和内控评价牵头部门相互分离的工作要求,对高校内控规范化建设提出了更高标准。全校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内控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将内控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会议对《2026年内控工作实施计划》进行了全面解读。该计划已按程序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明确了单位层面、业务层面和二级学院层面三个维度的建设任务。在单位层面,重点聚焦党委领导作用发挥、关键岗位职责清单制定、内部控制监督联动机制完善三项核心任务。在业务层面,聚焦基建处、保卫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图书馆、后勤保障处、资产经营公司六个重点职能部门,逐一明确建设内容和细化任务要求。在二级学院层面,明确各学院(部)主要负责人为内控建设第一责任人,将绩效分配管理和资产管理列为必选建设领域,同时可结合自身学科特色自行确定自选领域同步推进。

会议部署了五阶段推进时间安排:7月完成部署启动,8月开展风险排查与制度摸底,9月至10月推进集中建设,11月组织指导检查,12月完成优化完善与总结评价。会议要求各归口职能部门制定统一的内控指引,明确制度标准和操作规范;各学院在联系校领导指导下完成重点领域内控制度建设,建设方案须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并报归口管理部门备案。内控建设完成情况将正式纳入各部门、各学院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张川强调,各单位要对照内控评价各项指标,全面梳理内部管理流程,精准排查潜在风险点,着力完善重点业务及高风险领域的内控防控措施。各分管校领导对分管领域和联系学院的内控建设承担督促指导责任,内控制度修订、风险清单更新、内控评价问题整改等重要事项须经分管校领导审定。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协同发力,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内控建设各项任务,为全面提升学校治理水平、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会上,财务处负责人就实施计划具体内容作了详细说明,审计处负责人就内控评价相关要求进行了解读。与会人员围绕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和推进机制等核心内容进行了充分交流讨论。

财务处、审计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