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内部分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功能变更的通知

全校师生员工:

根据上海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设计标准》(DGTJ08-2451-2024)第4.1.2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棚)与高层建筑的防火间距为不小于4米,与耐火等级一、二级的非高层建筑防火间距为不小于3.5米。

经统计,学校现有充电车棚16个(含充电插座299个),其中有5个车棚(含充电插座86个)不符合防火间距要求,为消除安全隐患,即日起将对相应车棚充电插座进行封闭,仅允许自行车进入停放。

校区

点位

插座总数

长度(米)

防火间距

临港校区

一号食堂南侧

30

23.73

距离一号食堂2.8米

基建处指挥部

10

6.26

紧贴板房

临时板房

16

25.8

距离员工宿舍2.8米

杨浦校区

一号宿舍楼与三号宿舍楼中间

20

12.4

距离1号宿舍楼2米

动力管与三号宿舍楼中间

10

6

距离3号宿舍楼2米

请师生员工尽快将个人电动自行车移出上述车棚。

 

保卫处(武装部)、后勤保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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