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下发的《2026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6〕2号)文件精神,现就宝钢优秀学生奖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在籍本科生、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三、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评选中要注意候选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候选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要侧重对学生的“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四、评选安排
1.申请学生填写电子版《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表》(表中“照片”请贴电子照片),并提交至所在学院(学部)。
2.学院(学部)初审后,将电子版《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表》(附件1)和《宝钢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6月30日前发送至shzonghe@126.com。每个学院(学部)限报1名。
3.学校对各学院(学部)上报候选人进行评审,推选出1名候选人,公示后报送市教委。
4.市教委在完成材料初审后将择期举行现场评审。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