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电力大学2026年度“创新创业先进个人”和“创新创业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激发全校师生投身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浓厚的校园创新创业氛围,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度“创新创业先进个人”和“创新创业先进集体”奖励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的对象

奖励对象为我校在编在岗工作的教职工(含人事派遣制等)或集体。

二、奖励的设置

(一)创新创业先进个人

1. 创新创业先进指导教师:表彰在组织、参与、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在编在岗指导教师。评选名额为9名。

2. 创新创业先进工作者:表彰在组织、参与、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评选名额为1名。

(二)创新创业先进集体

1. 创新创业先进学院(部) :表彰在创新创业教育组织管理、课程建设、竞赛组织、项目孵化等方面成效显著的二级学院(部)。评选名额为2个。

2. 创新创业优秀团队 :表彰在创新竞赛、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创新创业教师团队,团队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5人。评选名额为3个。

(三)名额分配

序号

二级单位名称

先进个人额度

先进集体额度

1

能机学院

3

1

2

环化学院

3

1

3

电气学部

4

2

4

人工智能学部

5

3

5

文科学部

1

1

6

经管学院

2

1

7

数理学院

1

1

8

其他部门

1

0

备注: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中的两个类型分别由二级学院(部)自行选择。

三、奖励的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上海电力大学“创新创业先进个人”和“创新创业先进集体”奖励方案》。

四、奖励的评选程序

1) 个人/集体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团队填写申报表,附事迹材料及佐证材料。

2) 学院(部)及相关部门初评推荐(2026年4月27日前):各学院(部)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审核筛选,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经学院(部)签字盖章后报创新创业学院。

3)校级评审及答辩:创新创业工作小组秘书处组织资格审核综合评审,双创优秀团队须参加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及表彰: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择时进行表彰。

五、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附件1-3,一式两份)、汇总表(附件4)、事迹材料佐证材料复印件可选项

纸质版材料须由学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创新创业学院大楼B214),电子版以“学院(部)+双创评优材料”命名发送至李昕老师OA邮箱。

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过期不候。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要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申报材料须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

工作联系人:李昕老师,联系电话:021-61650381

附件:1. 创新创业先进个人申报表

   2. 创新创业先进学院(部)申报表

   3. 创新创业优秀团队申报表

    4. 汇总表


上海电力大学“创新创业先进个人”和“创新创业先进集体”奖励方案.pdf

申报通知中的附件1-附件4.rar

上海电力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共青团上海电力大学委员会

2026年4月20日